2021年《中級會計實務》重要知識點:政府單位會計核算的基本特點
會計實務知識點
第十八章 政府單位會計核算的基本特點
預算會計部分 | 財務會計部分 |
1.預算會計恒等式 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 2.政府單位預算會計采用收付實現制,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在日常核算時,單位應當設置“資金結存”科目。 4.年末預算收支結轉后“資金結存”科目借方余額與預算結余類科目貸方余額相等。 |
1.政府單位財務會計通過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五個要素,全面反映單位財務狀況、運行情況等。 2.財務會計的等式 ①反映財務狀況的等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②反映運行情況的等式為“收入-費用=本期盈余” ③本期盈余經分配后最終轉入凈資產。 3.政府單位財務會計實行權責發生制。 4.核算的基本要求 ①單位對于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收支業務,在采用財務會計核算的同時應當進行預算會計核算; ②對于其他業務,僅需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③對于單位受托代理的現金以及應上繳財政的現金所涉及的收支業務,僅需要進行財務會計處理,不需要進行預算會計處理。 |
政府單位財務會計核算中關于應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與企業會計基本相同,但是在預算會計處理中,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包含了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時計入預算支出。 |
聯系我們
注:本站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轉載請保留出處及源文件地址。
(責任編輯: bx53961)